一、行动迅速有序。全市整改落实动员会后,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整治范围,细化了整治内容和方法步骤。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把2011年1月1日以后所有开工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都列入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截止目前,已经完成建立台账、摸底排查工作,各县区正在按要求进行安排部署。二、主体责任明确。明确了各县(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列入整治范围的项目进行认真梳理,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并如实上报。整治台账由各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市整治办,对由于瞒报、漏报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