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领导,完善责任机制。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信访维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信访维稳工作。制订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紧急、突发及群体性信访事件,切实做到“防蔓延、防交织、防激化、防连锁反应”。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为12起信访案件明确了包案领导,每案确定2名维稳责任人,对“重点人员”长期监控,防患未然。对发生到市、赴省、进京越级上访案件的包案人员和包案领导严格问责。
二、抓接访,探索便民机制。改变接访方式,变上访为下访,变随访为择访,变来访为约访,变重访为回访,保持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畅通、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实行纪委常委信访接待日制度,安排班子成员每周接待一次,现已接待上访群众12批次。
三、抓隐患,推行化解机制。发挥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作用,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排查出的信访件汇总,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度表,及时反映矛盾纠纷工作动态。筛选重点苗头隐患,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分析研究化解矛盾方法,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抓处理,深化办信机制。推进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对署真实姓名的信访件按“三优先”原则处理,即优先受理、优先处理、优先反馈,保证署实名举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注重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处理农村复杂信访问题的主体作用,协调解决农村涉及面大的重点疑难信访问题。坚持信访举报首办责任制,抓好初信初访的处理;关注信访老户,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从根本上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五、抓讯息,健全反馈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委局领导带班,公布举报电话和值班人员的联系电话,保证通讯畅通,对重要信访信息,随时报告。要求带班领导加强同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公安、检察院以及各乡镇的联系,加强与省、市纪委的沟通,及时掌握最新信访动态。对因不负责任不及时上报情况造成后果的,追究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