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从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的内容来看,大部分反映的是农村干部的问题,并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虽然涉及面比较广,内容丰富,可是情节往往比较简单,比如村干部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发放扶贫物资搭车收费等,这些经过调查核实和处理大部分得到了有效解决,而有些问题尽管群众很不满意,但在处理上又够不上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档次,达不到群众意想的效果,这些问题往往难以调处,容易激化,这些矛盾问题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问题越来越复杂,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既有历史遗留下来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的问题,也有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且都是利益冲突的原因,也有维权的原因,既有群众要求合理但按政策一时难以解决的原因,也有期望过高、要求过于苛刻使问题难以解决的情况。
2、矛盾越来越容易激化,难以掌控。矛盾的对立面正在改变。以往多是人民内部各阶层和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现在矛盾纠纷的对立面直接转向党组织和政府。如由于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引起的群众上访。
3、对抗性越来越强。由于现实中确实存在“民不告,官不究”以及“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现象,一定程度上给上访者造成一种错误认识,反映的问题得不到满意解决,就采取威胁或过激行为等方式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
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阳原县纪委建立四项机制,着力从化解信访矛盾入手,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一)畅通渠道,建立和完善诉求表达机制
随着电话举报、网络投诉方便、快捷、高效等功能作用的日益增强,县纪委监察局在现场接访、来信来电、“绿色邮政”等常规信访形式的基础上,把信访举报、效能投诉、优化发展环境投诉、公路“三乱”举报四部投诉举报电话整合为一部,24小时全天候有人接听,为群众搭建了全天候的诉求平台。此外,县纪委设专人对网络舆情进行监察,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并进行引导,使信访诉求趋于合理有序。
(二)规范流程,建立和完善痕迹化管理机制
规范管理既是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工作质量的前提。县纪委监察局从小处着手、从细节出发,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纪委书记负总责,分管书记负实责,常委班子齐抓共管,全委合力办信办访”的良好工作格局,坚持定期召开信访举报工作专题研讨会。二是规范操作流程。实行信访件均由委局分管领导阅批,重要件由主要领导阅批,信访室统一扎口、统一登记、统一办理,实施受理、登记、阅批、交办、调查、归档等全过程痕迹化管理。三是明确办理时效。当天收到的信访件当天呈报领导阅批,当天流转到相关科室或其他承办单位,要求内容简单的信访件必须在1个月内办结,内容重要或复杂信访件必须按中纪委规定期限办结。对查办缓慢或逾期未查结的,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指导意见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对无故逾期未查结的,要求承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约请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汇报。四是加大督办力度。建立跟踪督办电子台帐,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对下转的一般信访件,由信访室定期跟踪办理进度;对领导批示要求查报结果、报回单或要求限期反馈情况的信访件,每月月底前分类梳理对帐,并列表呈领导批示;对即将到期仍未办结的信访件实行倒计时,并通过上门、会议、发函等形式进行督办。五是严格审核材料。由专人负责对各类重要信访件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办理程序和相关证据材料,以及署实名举报调查结果反馈情况等逐件逐项进行审核,做到手续不完备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材料不规范不放过。
(三)多措并举,建立和完善多元化调处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好群众的信访问题,既是职责要求,也是取信于民的根本措施。一是信访苗头排查到位。紧紧依托县、乡、村“三位一体”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网络,积极采取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等方式,纵横结合、上下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全面掌握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二是问题分类处理到位。对排查出来的信访苗头和隐患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信访问题,由相应单位和部门的纪委书记负责,县纪委采取派员、电话等形式实施指导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信访问题以及需要县纪委介入解决的信访问题,一律实施县乡两级领导包案负责,采取带案下访、上门调解、协调会商等手段,妥善处理,认真解决。三是联合处访协调到位。建立了由纪委牵头、职能部门参与、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联合处访工作机制,积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主动参与县联席办工作例会,加强与县信访局、公安局、政法委等单位和部门的联系沟通,认真细致地进行收集和梳理相关情况,确保情况明、责任清、效果好。四是专项活动落实到位。大力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信访积案集中化解”以及以“开门接访听民声、重点走访察民情、主动约访化民忧、带案下访解民难、登门回访暖民心”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五访”活动,实行委局领导包案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处理意见、明确解决时限,全程参与案件调查、协调和处理,妥善解决涉及环保、拆迁、土地、教育、医疗等民生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注重创新,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新机制
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在观念、思路、方法、机制等方面加强创新是争取工作主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一是推行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制度。就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受理、调查、处理各种信访事件和群众举报案件,及时收集廉情信息,对发现苗头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给予警示的,通过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措施,有效地纠正错误,及时预防和制止腐败,达到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目的。同时县纪委把严肃的信访监督与思想教育的灵活性、亲和性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工作体系,延伸监督触角、拓展监督范围,充分发挥信访监督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的重要功效。二是规范乡镇信访服务中心。建立和规范了乡镇信访服务中心,健全完善了信访接待、登记统计、矛盾调解、问题调处、结果处理等操作程序,延伸了信访举报工作触角,拓展了信访信息渠道,方便了基层群众投诉和举报,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创造了条件。三是推行责任追究机制。研究出台了信访举报工作问责办法,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对象、责任追究的原则、责任追究的形式以及责任追究的程序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实施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增强了部门单位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较好地保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减少了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