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程序公开,抓好信访受理关。通过广播、电台、政务网络等媒体公布受理地址、举报电话、网站,公开与信访举报有关的法规制度,积极向来访群众宣传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双向承诺制度、署实名举报回复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信访办理程序等,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对反映的问题做好登记。
坚持进度公开,抓好案件调查关。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视情况将案件调查进展情况分阶段地公开,确实需要的,酌情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取证,维护好群众的参与权,打消群众的疑虑,增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和理解。
坚持定性公开,抓好案件处理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所引用的党政纪条规,以及受处理后能够产生的影响,及时向举报人和被调查人说明,允许他们充分发表意见,把诸多的矛盾解决在正式结论之前,有效地减少了申诉复查案件的出现。
坚持回访公开,抓好调查反馈关。案件办结后,及时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对重复匿名举报和涉及面较广的案件,采取召开协调会、听证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公开回访,使问题得到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真正还广大群众一个明白,起到息诉罢访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