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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县:农村“零招待费”背后隐藏违纪问题及治理办法
来源:万全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8-18 10:19:38  点击数:

  中央提出取消村级公款招待的要求以来,万全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使农村公款吃喝风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近年来此风又有所抬头,由此引发的农村干部违纪案件呈现上升态势。该县纪委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2012年1月至今,该县纪委共查处农村违纪违法干部67人,其中12人违纪行为与招待费有关,占违纪人数的18%。其主要违纪表现形式是:一是有的村干部截留集体收入,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用于招待费支出。2013年9月,一村主任把村集体土地租用费10000元用于账外支出,支付村集体近年来的招待费;还有的村把村集体退耕还林款不入账,在账外偿还所欠招待费。 二是有的村干部把上级拨付村集体的项目专项扶持物通过变卖,支付村集体招待费。2015年5月县纪委查处的一村主任把县农牧局拨付的用于测土配方的8吨复合化肥变卖15000元,用于支付村集体历年来所欠招待费。三是有的村干部开具假发票或者打白条虚列开支,采取变通方式将招待费在村财务账上报销。2012年7月,某村支部书记通过村集体雇佣车工的方式虚假列支7255元,用于支付村集体所欠招待费。

  从目前农村招待费产生的事由来看,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村集体在招商引资发展经济、聘请农业技术专家授课、服务农村建设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必要的接待;二是下乡干部到村检查、视察、调研工作,在农村就餐,给农村增加了负担;三是一部分农村干部自律意识差,认为自己为村里做了些工作,可以吃喝点。公款吃喝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群众反映强烈,引发了群众多次上访。

  根据以上情况,该县纪委提出了“两加强、一探索”的治理办法。“两加强”:一是加强对下乡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乡镇干部下乡,一律不准在乡村就餐;上级干部下村工作,确实需要就餐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在乡镇食堂吃工作餐。二是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村干部要严格自律,珍惜村集体每一分资金,使集体资金全部都用在“刀刃”上。“一探索”:积极探索研究当前新形势新情况下解决农村招待费问题的有效途径,不断规范和完善村集体财富积累机制,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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