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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国法
[办法]
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购买、更换小汽车行为的党纪处理办法
2015-07-07
本办法发布施行前对违反规定购买、更换小汽车的行为已作了处理的,不再重新处理;未作处理的和本办法发布施行后违反规定购买、更换、装修小汽车的,依照本办法处理。购买、更换奔驰、林肯、卡迪拉克、公爵王等高档进口豪华小轿车,不主动检查纠正的,以及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后违反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办法]
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
2015-07-07
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第四条 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
[办法]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2015-07-07
第二条 报考者和录用工作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办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2015-07-07
第一条 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办法]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业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2015-07-07
为规范和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的业务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和纪检监察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派驻机构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业务工作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统一管理。
[办法]
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
2015-07-07
第二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对所在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和质询,适用本办法。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的对象是所在纪委的常委会、派出机关、派驻机构。
[办法]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工作汇报暂行办法》、《中央纪委监察部向派驻机构通报情况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5-07-07
《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工作汇报暂行办法》、《中央纪委监察部向派驻机构通报情况暂行办法》已经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哪些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映。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工作汇报暂行办法
[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
2015-07-07
一、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不得兴办商业性企业,不得到这类企业任职,不得在商品买卖中居间取酬,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倒卖生产资料和紧俏商品,不得向有关单位索要国家的物资,不得进行金融活动。三、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可以应聘到非全民所有制的非商业性企业任职,但到本人原所在机关主管的行业和企业任职,必须在办理退休手续满两年以后,到这些企业任职的,要经所在机关退休干部管理部门批准,并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
[规定]
中共中央关于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的若干规定
2015-07-07
第一条 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是它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推荐范围包括: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属于党委管理的由地方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领导干部。第二条 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体现民主、择优的原则。被推荐的人选应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能胜任所推荐职务并为群众所信赖的干部。
[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
2015-07-07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保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2015-07-07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规定]
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
2015-07-07
第一条 为了保障检举、控告人依法行使检举、控告的权利,维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行政监察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组织、党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违法的行为。
[规定]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试行)
2015-07-07
一、不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代理、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活动。二、不准从事广告代理、发布等经营活动。
[规定]
关于纪委协助党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
2015-07-0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障纪委履行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合力,促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条例]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
2015-07-0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案件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条例。
[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2015-07-0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条例]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2015-07-0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条例]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15-07-0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2015-07-0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2015-07-0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2015-07-07
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实施《干部教育条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第一章 总 则
[条例]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
2015-07-0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
2015-07-0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党校教育体系,推进党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党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2015-07-07
(2009年7月2日)第一章 总 则
[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15-07-0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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