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6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检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7-06-12 10:08:51  点击数:

    1.察北管理区宇宙营乡原乡党委委员、副乡长付东等人骗取农业补贴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察北管理区宇宙营乡原乡党委委员、副乡长付东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农业补贴资金42.95万元。付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闫脑包村党支部书记皮忠飞应付东之请,借用所在村的13户村民身份证和银行卡,为付东支取所骗取的农业补贴资金提供帮助。皮忠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怀来县桑园镇东蒋营村党支部书记蒋进强等人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问题。2015年4月,怀来县桑园镇东蒋营村党支部书记蒋进强、村委委员兼出纳蒋清勇等人在为该村低保对象办理低保时,违规向42名办理低保人员每人收取700元费用,共计29400元现金。蒋进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蒋清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资金已全部退回低保对象。

    3.张北县小二台镇化稍营村党支部书记尹旺弄虚作假骗取贪污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8月小二台镇化稍营村党支部书记尹旺在为该村申报奶牛养殖项目过程中,用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原有住场奶户的奶牛顶替扶贫项目牛,骗取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2万元。尹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尚义县大青沟镇前官地村党支部书记王振英伙同他人冒领挪用扶贫发展资金问题。2012年10月,尚义县大青沟镇前官地村党支部书记王振英和村会计韩存金两人冒用该村30户村民的名字从该镇财政所领取扶贫发展资金15万元,将其中的9.98万余元用于偿还村集体债务,王振英伙同韩存金、韩广、闫文财、邢登利共5名村干部将剩余5.01万余元平分,据为己有。王振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韩存金、韩广、闫文财、邢登利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万全区万全镇东湾村原会计段春、原村支委段仕军骗取贪污国家专项资金问题。2006年至2011年,张家口市万全区万全镇东湾村原会计段春在负责申报本村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过程中,伙同该村支委段仕军虚报补贴亩数121.1亩,骗取国家补贴款25555元,并据为己有。段春、段仕军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赤城县后城镇巡检司村原村主任侯向甫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问题。2002年至2009年,侯向甫在任赤城县后城镇巡检司村村主任期间,将本村114亩集体土地以个人名义申请退耕还林,套取国家补贴14.36万余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侯向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家口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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