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崇礼区石窑子乡时任副乡长郭鑫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管不力问题。2015年,郭鑫任该区石窑子乡副乡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监管不力,致使该乡赵某、郭某两户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领取了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共3.2万元。郭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全部追回。
2.万全区洗马林镇太平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田元河截留贫困户入股分红资金问题。2009年8月,太平湾村村委会将上级拨付的30万元扶贫周转资金,按每户2000元以股金形式入股到张家口绿野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保息分红办法给该村150户贫困户分红。2013年4月、2015年4月,田元河分别从绿野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领取分红款共计6.03万元,未给付入股贫困户,用于村集体开支。田元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宣化区王家湾乡柏树洼村村委会主任张启久冒领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金问题。2009年1月至2011年9月,张启久用该村已去世的五保户的名义领取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金共4725元,据为己有。张启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