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张家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纠正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市政府直属事业、企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市维护党纪政纪的规范性文件。
(七)调查了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市以下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八)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县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直各部门市管干部的提名和其他领导干部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设工作。
(九)对本机关的干部职工进行政治思想、理论政策、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办、廉政教育基地
第二部分 张家口市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此项拨款)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此项拨款)
九、“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张家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27388677.46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06169.19元。总支出25253670.1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06669.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7000.88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7388677.4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06669.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7000.88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总支出25253670.16元,基本支出16406480.94元,项目支出8847189.22元。其中:行政运行11859480.0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5778.5元,大案要案查处4441578.19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547000.88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46280.88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720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27388677.46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06169.19元。总支出25253670.1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06669.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7000.88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和支出数为零,是因为出国(境)费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单位不作预算安排,需要出国(境)费,根据上级批准文件向财政部门申请;(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033600元,决算数为997476.01元,是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单位性质、用车行驶里程、油料价格、车辆编制数量等因素核定,公务用车车改后,保有量为9辆;(三)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1300元,决算数6838元,接待人数为800人左右,批次为73次。
2016年张家口市纪委部门“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减少。 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更加对我委局公务用车规范的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加油、统一业务需要,与上年相比有所降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张家口市财政局张财字【2017】92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对我委2016年决算管理综合绩效进行评价,评价基本情况如下:
绩效评价从绩效预算的编制、预算执行、绩效预算管理、日常财务管理等四个方面都较以前有了明显的提高,通过对我委预算绩效情况进行研究评价,基本上达到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各项主要考核业务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同时也促进了委局纪律审查等各项工作的进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不够科学合理,使专项公用项目资金有一定数量的结余,二是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的不够全面、科学、规范,在执行中执行的不够严格,三是对各项绩效考核指标的考评中资料收集的不全面,评价结果的精确度也有一定误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基本情况如下:
办公费463284.2元;印刷费256957.3元;邮电费597825元;取暖费1200元;差旅费5240329.6元;维护费29315元;会议费86958元;培训费123552.5元;公务接待费6838元;劳务费5500元;委托业务费63500元;工会经费79480元;福利费571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7496.01元;其他交通费用57495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7364.33元。共计10060245.94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货物金额381000元,主要是新机构巡察组的成立,购置的办公设备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年初资产总额13452721.88元;其中流动资产3828641.88元,固定资产9624080元。年末资产总额16690761.18元,其中流动资产5766501.18元,固定资产10924260元,其中,账面车辆19辆(调拔与报废10辆),涉及金额6137000元,实有车辆9辆(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空表说明
2016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表均不涉及,均为无数据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招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