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对廉政建设责任的划分有了明确界定。这为在今后时期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组织保障。作为医疗业务单位的党委组织,既要带领全院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履行好治病救人、医疗保健的工作职能,同时更要当仁不让地肩负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这就要求党委在责任的担当方面要拿出更多的精力予以研究,并在工作实践中大胆探索。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带头落实责任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 “牛鼻子”。落实主体责任,着眼大的方面,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着眼小的方面,关乎一个单位的兴衰成败,关乎医疗事业的发展快慢。所以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抓住责任制这个“龙头”,“关口”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主体责任是首要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把主体责任作为首要履行的义务对待,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理念,坚持常抓不懈。院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科室主任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科学摆布党务与业务的关系,“一班人”要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确保医疗工作运行在健康正常的轨道上。
完善廉洁措施 重在担当责任
要按照“两学一做”要求,认真落实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带头转变作风,带头严明纪律,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对廉洁从业、廉洁行医工作,敢抓敢管,努力形成良好的风气。特别是当前,认真贯彻国家卫计委 “九不准”,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在职责范围内立标杆、设底线,抓落实,自查自纠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通过统筹谋划,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与此同时,坚持教育与监督结合,惩治和预防并重,尽最大力量构筑起廉洁从业、廉洁行医的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特别把医保新农合以及日常医疗收费问题纳入日常监管机制,确保规范运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的考核,在选拔任用工作中,监督机制做到提前介入;加大干部考核评价中“德”和“廉”的权重,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把有些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权力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党委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完善“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重大支出实行“阳光采购”,完善招标议标办法,规范招标监管工作;对于贵重药品、大型设备、医用耗材、办公用品等的进购,分别由对应的四个委员会集体研究决策,确定供货单位及价格,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继续开展“无红包医院”的创建,采取入院宣教、签订医患道德责任书、红包情况问卷调查、电话回访、行评员监督等措施,对红包问题加以管控,使廉洁行医渐成风气,赢得患者信赖。(作者系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院长方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