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糊涂了!太糊涂了……”时任四川省蒲江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杨文彬在接受蒲江县纪委调查时连声感叹,后悔不已。
2015年底,在蒲江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中,发现县住建局存在违规搭车、借壳报账,用于支付误餐费、接待费用的问题线索。蒲江县纪委立即对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小组通过查看报销票据,发现参加培训报账的发票并非在培训班所在地产生,会务开支数额明显不合理,从中发现了蛛丝马迹。通过进一步对当事人和相关证人的调查了解,违纪违规事实清晰浮现。
经查,2015年8月,蒲江县住建局财务人员李某借培训名义报销了该局上半年各业务科室的误餐费4850元。同月,李某将平时办公、接待所用茶叶和水果费用11120元以会务费名义一同报销。
“你搭车、借壳报账的情况,有没有向分管领导汇报过?”
“汇报过,我给分管办公室的杨局长汇报的,他表示同意并签了字。”
……
“当时财务人员向我汇报时,我只是考虑到各科室人员挺辛苦的,也没有多想,就糊里糊涂地签了字。”杨文彬说。
“杨文彬身为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明知下属违规报账,却不及时制止,仍予以签字同意,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月,杨文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报账的内容和金额,他都清楚,签字同意时,他本人也是清醒明白。”蒲江县纪委审理室负责同志表示,“这反映出该局存在作风建设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杨文彬同志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
“作为领导干部,要明确责任、负起责任、出了问题要承担责任。”蒲江县纪委负责同志说,“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