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任务。在人民法院工作中,法官是主体,司法公正最终要通过法官依法办案来具体实现。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决定了法官不仅要有精湛的法律知识和娴熟的审判业务,而且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水准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因此,人民法院要按照“唤醒党章意识,严明党的纪律”之要求,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审判活动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唤醒党章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章是我们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章程;纪律规矩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制度化,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外在体现。党的纪律具有刚性约束力,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不敢腐的态势初步形成。但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的胜利,特别是“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个别干警仍然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有的干警置法律法规、党规禁令于不顾,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削一顾,依然我行我素。以上问题充分说明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重要性,唯有及早消除干警身上存在的隐患,一旦发现有违纪行为,就严格按纪律规矩处理到位,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才能使每一位干警都能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纪、心中有戒。要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底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以铁的纪律保障法院队伍的纯洁性。
要唤醒党章意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以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力改工作作风,像党章规定的那样: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加强服务窗口建设,认真做好诉讼引导、立案登记、司法救助、判后释疑、信访接待等利民工作。要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坚持抓早抓小,认真纠正发生在法院干警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对“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的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以五查五治为重点的“正风肃纪”活动,即查干警为民服务意识,整治利用审判权进行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查干警队伍纪律作风,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查干警工作落实能力,整治执行力不强的问题;查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经济往来行为,整治违规占用涉案款物问题;查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整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利造成群众多次上访的问题。要落实好党组的“主体责任”,使每位领导干部都能够将“从严治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要唤醒党章意识,织密制度网眼。坚持从严治院的原则,要把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作为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特别是针对容易发生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建章立制,构建严密的制度体系,确保每个环节、每个节点都有章可循,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当前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研究制定符合部门工作规律和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规定,明确法院领导过问案件的权力边界。探索建立防治外部干扰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防治诉讼掮客拉拢腐蚀法官等制度。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审务督察制度,加强对容易产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规办案等重点岗位、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办案质量终审负责制和案件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防止制度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和“纸老虎”。使有章可循、有规则守、违纪必究成为新常态。(赤城县纪委选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