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部委党组书记谈学习贯彻《准则》《条例》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
尊崇党章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5-11-10 06:48
记者: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始终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请您谈谈对此的理解。
袁贵仁: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具有党内法规的“宪法”地位,纪律效力是最高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党章是党的总章程, 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任何党内其他法规必须以党章为遵循,内容不能与之抵触和冲突。
同时,党章是管总的、管宏观和管方向的,适用管党治党各个方面,涉及面最广。因此,也只能是高度抽象和原则性安排,必须通过具体的党内法规进一步细化才具有可操作性。而《准则》是一部面向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条例》是对党章中关于违纪处分进行全面规范的一部党内法规,其内容是党章相关内容的细化、具体化。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并将其进一步细化、具体化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等,既体现了党章的精神和要求,同时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坚持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通过《准则》这面引领党员干部的“旗帜”和《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把党章的权威树立起来。
记者: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您认为,这两项法规具体从哪些方面突出了执政党特色、严肃了党纪要求?
袁贵仁:《准则》和《条例》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于深入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纪严于国法,这是党的先进性和领导核心地位决定的。作为共产党员,必须要有高尚的理想情操和道德行为,为官从政,更要遵循思想道德规范,具备应有的思想道德品质。因此,要用《准则》这面“旗帜”树立党员高尚精神追求,用纪律这把“尺子”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保护好我们的干部。如《准则》中明确要求党员“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甘于奉献”。《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等违法违纪关联性条款,就规定不构成犯罪或免于刑事处分的行为,也可能构成违纪行为,追究党内违纪责任,体现的就是“纪严于法”的思路和理念。
新修订的《准则》集中展现了共产党人的思想道德追求,是我们党作为执政党的思想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新修订的《条例》按照我们党的纪律建设规律和历史传统,将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使《条例》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更具党纪特色。
严肃党的纪律,最终体现在违反纪律是否能“动真格”,是否落实责任追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管职务多高,只要违反党纪,必然依纪依规进行严惩。《准则》和《条例》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
记者:从巡视发现的问题来看,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2015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已对教育部进行专项巡视,请您结合下一步《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谈谈如何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
袁贵仁:教育部是在中央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印发之后,接受专项巡视的中央部门单位之一。我们要以巡视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唤醒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教育部将组织党员干部逐条研读《准则》和《条例》,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将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同时,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年度教育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召开教育部党组扩大会议、直属机关和直属高校主要负责人座谈研讨会,进一步部署和推进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学习贯彻工作。
教育部将严格对照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特别是着力查找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兼职取酬、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自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上报,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立即整改并追究责任。
教育部要以巡视为契机,加大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以严明纪律坚决维护党章权威。特别是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要用党纪一把尺子量到底,对违反“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律严肃查处,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教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日常监督和问题处理,对于那些“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等贯彻执行不力的,或者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批评曝光,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记者:纵览近年来的腐败案例,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重要原因。教育部党组计划采取哪些措施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袁贵仁: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近年来,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从查处的腐败案件和巡视、审计等发现的问题看,我们的工作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教育系统面对青少年学生和知识分子两大群体,肩负着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我们将进一步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研究制定教育部党组对直属系统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推动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以严的态度和措施抓作风建设。加强对高校招生、科研经费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和教育领域违规收费等问题的治理和惩处力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六条禁令”和高校师德“七条红线”,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推动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并依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从制度入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注重建章立制,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从源头上参与干部人事、项目评审、重大决策事项制度。大力推进高校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重要事项信息公开,完善覆盖教育部直属机关、高校和中小学的信息公开制度。发挥教育系统信访举报受理中心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同时,教育部党组将继续全力支持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保证驻部纪检组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信办案,强化部地、教检联合办案,推进异地核查、交叉办案,对重大案件直接督办,对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指导,对工作条件给予保障。(记者 曹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