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们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举措,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两项法规,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建党90多年的实践证明,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党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认真汲取党的建设历史经验,深入总结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与时俱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准则》和《条例》,分别确立了党员干部应当遵循的道德高标准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拥有一整套党内法规制度,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制定和执行更为严格细致的党内法规,才能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准则》和《条例》把制度篱笆扎得更紧,是我们党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规律、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准则》和《条例》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点,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有助于纪检监察机关正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好两项法规,把《准则》和《条例》作为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深刻领会精神内涵,准确把握道德高标准和纪律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王岐山同志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标准,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要解决好自我监督和纪律约束问题,战胜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实现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就必须坚持《准则》的道德高标准和坚守《条例》的纪律底线,使广大党员对纪律和规矩知敬畏、明底线。
《准则》以“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对党员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基本指引,对党员领导干部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提出基本要求,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按照《准则》的标准,检验自己的行为,做到公私分明、崇廉拒腐、艰苦朴素、吃苦在前,树立廉洁形象,培育良好家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针对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漠问题作出纪律规定,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着力去除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守住纪律底线,增强对违纪违规的免疫力和抵抗力,把守纪律讲规矩的刚性约束变成内心的自觉追求,用党规党纪汇聚力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之成为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
不折不扣执行《准则》和《条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就要抓全党的纪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层层传导压力,对照纪律强化责任追究,使纪律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心上,防止由“破纪”滑向“破法”,进一步营造“不敢腐”的氛围,为“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有利条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贯彻执行,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转变执纪观念,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按纪律的要求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按照“四种形态”,明确监督执纪标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重要节点,扭住“四风”不放,一寸不让。对照正反面清单,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实行“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正人必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作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表率
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对自身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增强监督与接受监督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作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表率。
要严明纪律,心存敬畏。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理念,自觉维护和执行党规党纪,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学思践悟,把党章和《准则》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和成事之要,切实增强“三个自信”。要以纪律规矩为戒尺,经常对照检查,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严管厚爱,解决“灯下黑”。纪委书记要担负起纪委机关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严肃查处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泄露案情的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 于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