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新挑战,促进人员融合、工作磨合,张家口市涿鹿县纪委监委四举措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案件质量、审理效率“双提升”。截至5月底,共审结案件337件,同比增长306%;给予纪律处分327人,同比增长381%;诫勉谈话9人,延长预备期1人。未发生一起申诉案件。
强化沟通。审理部门注重加强与委内各部门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沟通,结合违纪违法问题特点细化研究,相互交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对案件事实认定和处理的意见考虑,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恰当提出审理意见。与此同时,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紧紧围绕审理“二十四字”方针,今年以来,对发现的116个问题及时指出;对证据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退补、退卷64次;提出相应工作建议58条,确保案件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合理配置。为达到管理精细化、职责明晰化、业务规范化,将既熟悉职务犯罪调查又具有多年公诉经验的检察院转隶同志充实到案件审理室,充分发挥其熟悉法律知识和诉讼业务的优势。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从办案程序、文书制作、执纪标准等方面,上半年,通过举办2期100人次审理业务专题培训;选派3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等措施,实现“新老融合”“纪法衔接”,着力解决“本领恐慌”问题,打造优质审理干部队伍。
固化机制。深化主审负责制,确保主审人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涉案款物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落实集体审议案件制度,充分发挥室务会作用,坚持“逢案必上室务会”原则,对重大案件或者案情复杂、疑难、分歧意见较大的案件反复研究,最终通过集体决策形成一致意见,确保案件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优化审理提前介入机制,做好监委成立后的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社会影响大、需快查快结的案件,提前介入审理29次,确保重大复杂案件优质、高效查处。
提高标准。严格按照《监察法》及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案操作程序,提高审理工作标准,对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对涉法案件,严格从立案审查调查、调取证据等关键环节和工作流程进行全面审核,不断提高证据标准,形成倒逼机制,引导执纪监察部门提升办案质量,将高标准理念贯穿至案件的办理过程各项环节。严格执行案卷评查标准,不断完善案卷制作细节,通过查找问题、积极反馈、及时解决、认真整改,查缺补漏、回顾学习,从细节出发锻造审理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