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和《监察法》颁布实施后,涿鹿县纪委监委引入学分制管理,为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学分登记卡》,积极引导、促进党员干部加强学习,为“两法”的熟知和运用夯实坚定基础。
定标准按类计分。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学习“两法”累计学分不得少于40分,普通干部学习“两法”累计学分不得少于35分。计分项目分为四类,一是培训计分。每两周举行一次关于“两法”的培训学习,详细记录党员干部参加培训的时间、次数、内容,每参加一次记2分;二是笔记计分。每个月检查一次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一次培训笔记计1分,一次自学笔记计1分;三是试题计分。每个月完成一份关于“两法”的试题,完成后交机关办公室备案,每完成一次记2分;四是考卷计分。6月中旬市纪委组织关于“两法”的考试,考试成绩以十分制换算,折合出考试得分准确记录。
建档案明晰汇总。为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学分制管理工作,采用“一人一卡”方式,加强档案管理。“一卡”即《涿鹿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分登记卡》,分别记录每名干部关于“两法”的培训学分(含培训时间、地点、内容)、笔记学分、试题学分、考卷学分等内容,由机关办公室指定专人根据每次参会学习、查看笔记、收集试卷及市纪委反馈的考试成绩填写、汇总,并由专职人员保存。
重学分考评量化。年终对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两法”培训及考核情况进行统一考评,完成规定学分作为个人和科室基层纪委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于不参加学习培训,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党员干部,视为未完成“两法”学习培训任务,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且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提拔、重用。新提拔的科级干部未达到相应学分要求的,延长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