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8年2月12日,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向沽源县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何秀华、第三专项巡察组组长王向群向沽源县委书记郭有和和县委领导班子分别反馈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郭有和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22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对沽源县扶贫领域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关于扶贫领域的工作要求,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扶贫项目、资金流向、举报线索、审计报告等为依据,采取上下结合、随机走访、横向穿插、数据比对、进村入户、实地察看及查阅文件资料账目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市委“五人小组”听取了2017年第二轮市委巡察工作综合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回建同志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王向群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沽源县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精神,担负起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县委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重视扶贫工作,集中精力抓好精准脱贫,做了大量积极有效工作。但扶贫领域在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实施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危房改造方面存在违规修建新建、档案资料不实、套取补助资金等。二是产业扶贫方面存在上报项目与实际发放不符,且平均分配,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项目不能按时实施和验收等。三是基础设施方面存在上报项目与实际实施项目不符、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等。四是其他方面存在大额物资自行采购、扶贫资金入股未及时分红、财政扶贫项目变更不及时、作风问题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王向群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省委对张家口市及有关县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严肃问责”为戒,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对张家口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认真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扎实整改,以更忠诚的决心和更过硬的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落到实处。二是高度重视,以上率下。要切实提高对扶贫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其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统揽,亲力亲为,走到一线,以上率下。三是挺纪在前,强化监督。县乡纪委要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责任。要持续做到瞪大眼睛、伸长耳朵,盯紧全县扶贫领域的热点、焦点问题不撒手,特别是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好“探头”作用。
王向群强调,沽源县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做到知错就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郭有和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中要害,对这些意见沽源县委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坚决整改,切实将巡察问题整改成效转变为全县扶贫脱贫工作实效。一是以反馈意见为遵循,不折不扣地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深刻领会市委回建书记在市委“五人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条研究,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对于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牵头认真办理,揪住不放,一查到底,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开展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放大巡察效应,坚决将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贯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过程,切实将反馈意见整改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三是以巡察整改为动力,全力推动扶贫脱贫工作再上新水平,坚持将问题整改与全县扶贫脱贫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干事激情,推动扶贫脱贫工作再上新台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努力向省委、市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市委第三巡察组、第三专项巡察组有关领导和成员、沽源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